設置排煙系統的場所或部位應采用擋煙垂壁、結構梁及隔墻等劃分防煙分區。垂壁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。滿足
擋煙垂壁等擋煙分隔設施的不同深度不應小于本標準第4.6.2條規定的儲煙倉厚度。對于有吊頂的客戶空間,當吊頂開孔不均勻或開孔率小于或等于25%時,西安吊頂內空間高度不得計入儲煙倉厚度。擋煙的需
設置排煙設施的垂壁建筑內,敞開樓梯和自動扶梯穿越樓板的滿足開口部應設置擋煙垂壁等設施。
公共建筑、不同工業建筑防煙分區的客戶允許面積及其長邊允許長度應符合表4.2.4的規定,當工業建筑采用自然排煙系統時,西安其防煙分區的擋煙的需長邊長度尚不應大于建筑內空間凈高的8倍。
垂壁